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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考试作弊处理规定


  1、不论何种形式的作弊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。

  2、在学期间,一人累计作弊两次及以上者,给予勒令退学处分。

  3、请人代考和代别人考试者均给予勒令退学处分。

  4、偷窃考卷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。

  5、有作弊行为考生均需作出书面检查,凡认错态度不好者,在给处分基础上再提高一级处分。

  6、凡作弊者,其作弊课程以“0”分记。不得参加补考。

  7、对作弊学生的处分意见,均由监考人员提出,考务办公室(组)或有关负责人审批,迅速公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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