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中央财经大学2003年金融学专业、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位班
招生简章
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级财经专业人才的需要,提高从事经济行业人员的综合素质,中央财经大学决定在深举办金融学、会计学等专业的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位班。
一、报名资格:
1、 大学本科毕业,并具有学士学位;大专毕业三年以上(不申请学位)
2、 限英语语种
二、报名方法:
凭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及证书复印件(B5纸)各一份到中央财大深圳教学中心报名,报名时需交本人简历、近期免冠1寸照片五张,报名费150元,教材费400元(预收)。
三、报名时间:
2003年8月底截止
四、报名地点:
地址:深圳市文锦南路1013号(春风路万佳旁)
电话:82220518 82192380 传真:82285817
邮箱:zcdsz@21cn.com 网址:http://www.wjpx.net/
五、学制与入学时间:
各专业学制均为2年,2003年10月开学。
六、课程设置及费用
项目
专业 |
主 干 课 程 |
学费(元) |
| 金融学 |
金融学、证券市场管理、银行经营管理、国际经济学、金融工程、财政学等 |
20000 |
| 会计学 |
高级财务会计学、会计前沿研究、管理会计、资产评估、审计学、西方会计学等 |
20000 |
注:申请学位需另交8000元。
七、教学、考核方式及结业和学位申请
教学内容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确定,各专业开设必修课8~10门,选修课3~5门。教学采取导师课堂授课、导师个别指导及学员自学结合的方式,课授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六、日进行。
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考核分两部分进行,必修课按照有关规定,采取闭卷考试方式。学员按规定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,并经题库考试合格者,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结业证书。
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[1995]8号文件及中央财经大学《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应具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;
2、入学时提出硕士学位申请;
3、通过学位课程的题库考试;
4、公开发表论文1~2篇;
5、参加全国外国语和经济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。
满足上述条件的学员,可申请撰写硕士论文,并参加论文答辩;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,经报审、验收,授予硕士学位。
深圳教学点
2003年8月 |